此前风靡一时的迷你唱歌房,是由广州一家公司耗时三年研发的,一经推出市场,便迅速铺满全国的各大商场和社区,年营业额近亿,但不久之后,他们就发现市面上仿机器层出不穷。等他们开展大规模维权行动时,大的一家仿机构,规模已跟他们相差无几。
而他们,居然仅有一个实用新型及数个外观,这就导致开展维权行动时,很难通过行政投诉及展会投诉等途径起到作用,甚至到后期阶段,对方也拿出了数个文件。
终,即便作为先驱者,欧盟专利申请咨询,也只能接受与诸多仿品共存于市场的格局,丧失了市场先机。
没有做好知识产权布局,就等于在裸奔。
而另一个例子,是做英文输入法的触宝公司,在进军美国市场初期,触宝公司就聘请美国律师为他们撰写,单个律师费高达十几万元,是国内的十倍以上,在公司收入不过百万美元时,就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了三四十万美元。
此后,美国行业巨头为打压触宝的市场份额,通过美国国际贸易发起337调查程序,当时的触宝,“败诉就得退出市场”。但终,出乎预料的是,因前期大量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布局,触宝赢下官司,绝地求生。代理律师印庆余在胜诉后,说了这样一番话,法庭是市场的延伸,商战的手段。
试着假设国内公司与美国公司无关。它是美国授权的。投掷砖块以吸引玉石作为参考。对于美国授权的,可委托美国律师在美国商标局(USPTO)提交项目变更申请,该申请将提供清单,台湾欧盟专利申请,通常应包括转让合同。权转让的权利和变更。申请表等。该计划并不复杂。但国内方面的情况会更复杂。通常这种交易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钱给另一方。国内企业需要先到主管部门,例如“商务”备案。完成记录后,欧盟专利查询,他们会去税务机关缴纳税款,然后银行可以支付外汇。
其次是知识产权的保密管理
美国发明保密制度确定的保密审查主体包括、能源部以及其他作为美国机关的政府部门。这些部门可以通过商标局对发明实行保密。因此,美国申请保密审查包括两个体系:一是普通发明人申请,由和商标局进行保密审查,若需保密则上报局长,由商标局局长颁发保密命令;二是领域的政府下属机构、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等受资助方的发明,由的进行保密审查,若需保密则上报商标局局长,由局长颁发保密命令。
根据申请的不同,对应三种不同等级的保密。和平时期,保密命令为期1年,根据需要,可以延长;每次延长保密期1年。如果保密命令于战时或者紧急状态期间发布,那么战时和停止后满1年之后,或者紧急状态结束满6 个月之后,原保密命令失效。相应的,商标局对受到保密命令约束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;如果该发明应当被授予权,商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,推迟授予该发明权。申请人因执行美国发明保密制度而受到的损失,可以请求赔偿;如果认为保密命令有错,可以提出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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